會 員 簡 介
|
會員類別 |
青少年會員 (17歲或以下) |
普通會員 (18-59歲) |
長者會員 (60歲或以上) |
社區服務會員 |
團 體 會 員 |
會員嘉賓 |
||
|
個人 |
家庭 |
|||||||
|
年費 |
三十五元 |
八十元 |
二十五元 |
三十五元 |
六十五元 |
五百元 (機構及學校) |
十元 |
|
|
會員福利 |
1.
可申請電話租用體育設施。 2.
可租用本中心之場地、設施及參加各項服務,包括各部門所舉辦之訓練課程、興趣小組及比賽等。 3.
享用特惠醫療服務。 |
1. 可參加本中心所提供之小組及社區服務,包括各類型社區活動及興趣小組 2. 享用特惠醫療服務。 3. 不能使用本中心之體育設施。 |
1. 可綜合預訂本中心之設施。 2. 另可獲團體個人會員證壹張,由所屬僱員輪用,惟此證只能租用體育設施,不能參加任何訓練班及興趣班。 3. 如需申請更多之輪用團體個人會員證,將以每張一百元計算 。 4. 團體個人會員證可享用特惠醫療服務。 |
會員嘉賓只限於申請當天使用本中心之體育設施,惟不能享用特惠醫療服務。 |
||||
|
郵寄申請辦法 |
郵寄申請本中心會員須填妥會員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副本或出世紙副本,近照壹張及劃線支票以支付會員費、手續費及郵費(手續費、郵費共2元),寄屯門啟民徑18號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康體事務部收(支票抬頭「仁愛堂有限公司」)。 |
1. 凡在香港註冊之社團及工商機構,均可申請。 2. 申請團體須致函本中心申明業務性質、會員/職員人數,並須連同社團註冊證/商業登記證明書之副本,一併付上以茲證明。 |
1.
凡有本中心會員介紹者,均可申請。 2.
申請人須由本中心會員陪同,並帶備身份證到本中心地下大堂顧客服務處辦理申請。 |
|||||
|
申請資格及辦法 |
申請人須帶備出世紙或身份證及近照壹張到本中心地下大堂顧客服務處辦理申請 |
申請人須帶備身份證及近照壹張,到本中心地下大堂顧客服務處辦理申請,而社區服務家庭會員之申請人須帶備本人及家庭成員之近照,並出示本人及家庭成員之身份證或出世紙 |
||||||
|
補辦會員證手續 |
遺失會員證須攜同身份證及近照壹張,於辦公時間內到本中心大堂顧客服務處申請補辦。 |
申請團體須致函本中心報失,並連同劃線支票一併逕寄。 |
|
|||||
|
補辦會員證費用 |
十元 |
二百五十元 |
||||||
|
會員須知 |
1.
會員證有效期為一年,由登記入會當日起計算,屆滿日期將列印於會員證上。 2.
會員使用本中心設施、報名、租用場地或參加各類型訓練課程及興趣小組,必須出示有效之會員證。 3.
會員必須遵守本中心之規則,否則其會員資格將被取消,並停止其享用本中心設備及參加本中心活動之權利。 4.
會員如欲退出中心會藉,必須以書面、親臨或郵寄至中心申請,中心將於兩星期內覆核。 5.
顧客服務處之辦公時間為每日上午8:00至晚上9:30。 |
|||||||
*此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本中心得隨時修改之